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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奸罪 刑事常识
刑法第236条规定的强奸罪分为两种类型:一是普通强奸,及时使用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,强行与妇女性交的行为;二是奸淫幼女(准强奸),即与不满14周岁的妇女性交的行为。犯该罪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具有加重情节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深圳刑事辩护团队办的多起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强奸案件,围绕犯罪嫌疑人的暴力程度、是否违背妇女意志、是否发生性行为等方面分析辩点,在刑拘、逮捕、侦查、起诉、审判等各个阶段紧密跟进案件,为当事人取得最大的法律权益。
刑事常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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